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
1、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业绩为“政府投资项目或全部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有(集体)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其他项目均不予得分;
2、其余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
招标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日 期: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