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H2015102-1
尊敬的服务商: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有关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计划对教育基建绿化工程类项目价款进行审计,以询价方式确定审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第一条 采购服务需求
包号服务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服务要求预算金额(元)备注
1基建绿化工程项目价款审计项11、包含51个项目,各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见附件1。
2、在实施建设项目审核前,由县审计局将送审资料移交中介机构。社会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接受被审核单位递送的任何资料,不得更改参加的项目送审资料和送审金额。
3、中介机构应及时认真地分析阅读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相关文件资料,经常去施工现场勘察测量和了解实际情况并做好记录,应根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供的资料(包括:预算、进度预算、竣工决算等)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4、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对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专业判断和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编制审核工作底稿,并对审核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人员在项目结果认定、项目阶段性结论以及协调讨论重大事项时应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进行记录。
5、审核人员定期将审计情况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供电子版)向县审计局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县审计局协调的事项,以及初审结果、核对结果、定案结果等。
6、中介机构接受县审计局对其受托审计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质量控制、监督和指导,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整的提供有关审核过程资料。审计局对中介机构的咨询报告可进行抽审或复审,审核结果误差按以下办法处理:审核结果误差率在3%(含3%)以内,社会中介机构可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费率收取审核费;审核结果误差率在3%—5%(含5%)之间,审核费扣除20%;审核结果误差率超过5%,扣除该项目20%审核费,视作审核结果不具有真实性,同时停止参加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一年;视情节轻重审计机关可以清退承担该项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因中介机构审核质量给审计机关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社会中介机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县审计局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审计服务进行评价。中介机构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中介机构滥用职权、与施工单位串通、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应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吊销当事人的审核资格,同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建议记“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要求中介机构在接到工程施工资料及图纸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审计任务。51000报价大于或等于预算金额,其报价文件无效
本次采购打捆为一个包,被询价的中介机构可从五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hztb.cn/)上直接下载本询价文件,采用密封递交或快递方式报价,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下午3时00分,采用快递方式报价的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寄到本中心评标室(二),否则,后果责任自负。此次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及报价表必须有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第二条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中介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 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
(2)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审计造价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第三条 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中格式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中格式3)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中格式4, 法定代表人报价时不需要)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中格式5)
5、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中格式6)
6、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中格式7)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8、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9、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10、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11、中介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二)报价文件要求
1、对于附件2(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中介机构可以自行设计;中介机构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附件2中“备注”栏的顺序进行装订,不得活页装订;装订应从左侧不得少于2个订书钉,不按要求或活页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予以拒绝。
2、以上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中介机构对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
第四条合同
采购人与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提供与原报价文件中一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采购人审核,如未提供或不一致,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中介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壹份(合同条款参见附件2中格式8)。
第五条服务与验收
中介机构根据合同要求对采购人委派的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县审计局,县审计局对其审计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第六条 付款条件
每完成10个项目的审计工作,且经县审计局认可,由采购人向中介机构支付所完成项目的全部审计价款。
第七条询价小组的组成及评标方法
1、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独立行使项目评审权。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取建议授标人1个。
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成交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注意事项
1、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30天内报价文件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文件不得撤销或更改。
2、中介机构所提供服务其知识产权纠纷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由中介机构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结果将在五河县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 )信息公开栏、五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hztb.cn/)中标(成交)公告栏予以公布。
4、中介机构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2天前提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人处;
5、联系方法: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52-5060262(fax) 5060035
联系地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县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3300。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
拟审计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序号学校建设内容预算资金(万元)备注
1临北乡胡圩小学围墙、跑道10
2小溪张巷小学围墙、跑道10
3朱顶小刘小学围墙、跑道10
4双庙打雁刘小学围墙、跑道10
5武桥天井小学围墙、跑道10
6小溪板王小学围墙、跑道8
7小溪霍庄小学围墙、跑道8
8双庙张滩小学围墙3
9安淮学校绿化9
10园集学校绿化7
11小溪初中绿化9
12小圩中学绿化7
13临北初中绿化5
14浍南初中绿化5
15头铺初中绿化5
16朱顶初中绿化4
17双河学校绿化4
18城关张庙小学绿化4.8272
19城关潼西小学绿化3.4768
20城关红旗小学绿化0.696
21大新中心小学绿化5.56
22大新刘朵小学绿化2.1
23大新毛滩小学绿化2.1
24浍南白徐小学绿化9
25小圩中心小学绿化8
26小圩沟谢小学绿化1
27朱顶井头小学绿化5.423
28堌堆天洋希望小学绿化3.962
29朱顶石巷小学绿化0.6
30武桥中心小学绿化3.22
31武桥龙岗小学绿化4.336
32武桥界沟小学绿化1.3665
33小溪蒋庄小学绿化2.23
34小溪硖石小学绿化1.0585
35小溪中心小学绿化5.45
36小溪上营小学绿化0.4075
37申集中心小学绿化0.792
38申集于圩小学绿化5.1953
39申集大董小学绿化3.0976
40临北中心小学绿化2.4
41临北后坂小学绿化4.9
42临北胡圩小学绿化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