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内容如下:
1、报名时间延长至2008年11月17日,每天 9:00至11:30,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办理。
2、原公告第二条第2款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并已通过市政专业公用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考试(须提供网上公示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3、投标报名证件及所须资料: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其项目经理证原件,参与本次投标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携带社保资料原件)。上述所有原件各复印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