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水系及绿化景观EPC及管养一体化项目澄清补充文件(2)
(项目编号:FNZG—GC2016004)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所提及的“园林绿化(含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治理)”均指“园林绿化或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治理”。
2、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可涵盖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设计资质,即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投标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条件。
本次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回复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