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招标公告现作如下修改:
一、资格要求
第三条“资格要求”原为:“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综合类勘察甲级资质;3、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和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4、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3月25日~2016年3月25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工程(城市防洪和河道整治)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并具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范围;3、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综合类勘察甲级资质;4、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和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5、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3月28日~2016年3月28日)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
第五条“投标报名”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3月31日16时”,现修改为“2016年4月1日16时”。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 系 人:赵林凯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5
传 真:022-23256937
发 布 日 期:2016年3月28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