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宜州市公安局绿化工程—绿化部分(项目编号:GCYF2016-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6年4月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司反映,以便我司完善采购文件。提交意见函,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司反映,以便我司完善招标文件。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当建议人为社会公众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司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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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