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区庄立交景观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于2009年9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三条“投资估算额:3000万元”更改为“投资估算额:6744.16万元”。
二、原招标公告第七条第2点“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更改为“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三、原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中表一《符合性审查表》、表二《监理综合评分表》内容有修改,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