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炭河古城文化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炭河里遗址公园外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十一标段(古阙公园边坡加固、绿化水体、道路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于2016年3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宁乡县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贰万零肆佰玖拾壹元贰角玖分(¥:11320491.29元),招标控制价及其相关资料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公告第五条的内容“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的内容“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履约担保(预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预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一起递交)”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履约担保(预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预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元整(一起递交)”。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预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4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宁乡县炭河古城文化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