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GC2009339市赞贤中路(登峰大道至钨都大道段)防护绿带、行道树、分车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修改通知(二)
招标编号:赣市招[2009]074号
一、本工程原施工招标公告修改通知中第3条(2)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修改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
二、第4条第③点内容改为:“拟派项目经理的园林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
赣州市园林局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