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灵山县烈士陵园的停车场、园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工程)(GXZC2016-G2-HCQZ-0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6年4月29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联系人:潘 梅 联系电话:0777-598882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