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申请人:
1、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中横线(东三环—西三环)绿化补种工程必须缴纳“增值税”,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下浮区间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营改增”的情况,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变更,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尽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