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餐厨垃圾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164600
四.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11日
五.答疑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中垃圾袋的尺寸存在前后矛盾之处,现确认为:方形:长≥520mm,宽≥420mm。
2、投标样品中的袋子无需注明厂家名称。
3、垃圾袋材料要求:▲垃圾袋以淀粉基可生物降解材料为主要基料,以聚乙烯(PE)为原料添加各类助剂,禁止使用含氯材料,必须采用可降解材料。淀粉含量≥15%.
4、▲为配合采购人垃圾分类创新工作,中标人提供可配套垃圾袋发放机设备使用并印刷二维码的厨房垃圾袋。
5、评标办法业绩分中,年限设定有前后矛盾之处,现以2012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评分办法业绩分中,有效业绩以同类货物供货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以塑料袋、塑料膜、卫生间垃圾袋等形式出现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可以体现为本次项目同类货物的辅助证明材料(如配套的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证明等)。
7、评分办法产品相关认证,系指可降解材料的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说明)。
8、垃圾袋的包装袋,厨房垃圾袋对折后可顺利放入,不小于250mm*420mm,厚度适宜。式样见附件。
六.其它事项:
本澄清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作书面告知。投标人收到本澄清文件或告知后,请将回执在24小时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1-88473411或回执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41033764@qq.com)。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请在回执中一并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数量不足投标人1/3的,投标截止时间将不做顺延。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唐稳、刘德州
联系电话:0571-81061825
传真:0571-8847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