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兴安县文物局委托,现就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 XAZFCG20160721
二、采购内容:
工程名称数量及单位项目内容单一来源供应商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工程预算控制价(元)
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1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工期: 120天(日历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广西鼎之晟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北三路18号新阳造纸厂商业综合楼B座二楼2017号742727.79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2016年5月11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6年5月17日止,2016年5月20日开标,该项目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足三家,此次招标失败;本项目于2016年5月26日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2016年5月26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2016年6月3日开标,该项目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足三家,此次招标失败;本项目于2016年6月7日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2016年6月7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只有两家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此次招标失败;本项目于2016年6月23日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2016年6月30日开标,该项目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足三家,此次招标失败;本项目于2016年7月4日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7日止,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此次招标失败;五次采购有两次因竞标人报名不足三家,有三次因该项目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足三家,无法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导致废标;因此并根据采购人“关于申请兴安县水源头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请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止。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和问题。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文物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三台路 地址:广西兴安县兴安镇银杏广场万里巷8号
联系人:蒋莓 联系人:蒋梦姣
联系电话:0773-6226904; 联系电话:0773-6956606 传真:0773-6213070;
3.监督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六、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单位:兴安县文物局
代理单位: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