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大道、甘化经二路、工业一路西段)道路工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服务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 GXJLRZ3D2016096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大道、甘化经二路、工业一路西段)道路工程采 购 内 容: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大道、甘化经二路、工业一路西段)道路工程1项。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6339.8372万元,投资估算各项费用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根据国发[2009]27号文的规定,项目资金20%由业主筹措解决,其余资金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扣除贷款利息)80%向国内银行帐号贷款。本项目为城市公益性项目,没有营业收入,需要贵港市政府财政补贴偿还贷款、维持运营,项目运营期各年所需的财政补贴数额基本为借款偿还计划表中还本付息额。项目沿线土地增值收益较大,促进招商引资,税收增加,所以拟用贵港市财政补贴进行还本付息,项目还贷较有保障,具备财务生存能力。作为贵港市覃塘区的产业园区内重要市政道路,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覃塘产业园优良生活环境、投资环境、优化生态环境的需要,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需要征用一定数量的土地和拆迁一定数量的建筑物,征地拆迁工作量大,困难多,在项目实施中是个难点,经贵港市覃塘财政局核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由于该项目时间紧,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比较大,涉及问题较复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加快推进市区市政道路的建设,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决定采用以单一来源方式建设市政道路工程,现拟由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接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大道、甘化经二路、工业一路西段)道路工程建设,负责市政道路工程融资、建设及管理。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的企业,该公司了解并熟悉项目情况,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能够按要求完成任务融资,协调好各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供应商名称: 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 贵港市覃塘区建投大楼5楼511室
四、专家论证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整 五、论证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港北区仙衣港宁花园1289号)六、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
何培球贵港市安居房地产开发中心工程师13807857085
叶富初贵港市水利局工程师13807859438
梁天明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工程师13977591826
七、专家论证意见: 经过详细审核了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资料,然后展开了严肃、认真、细致的讨论,并就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现就论证的问题和建议汇总如下: 根据《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大道、甘化经二路、工业一路西段)道路工程》由于该项目时间紧,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比较大,涉及问题较复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加快推进覃塘区市政道路的建设。据了解,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确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拥有雄厚的注册资金及资质,故建议该项目工程由具备资质的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综上所述,在论证会上,专家小组详细审核了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资料,然后展开了严肃、认真、细致的讨论,并就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选择建设单位。
八、公示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 9日(5个工作日)九、其它事项: 有关单位及供应商对该项目的相关需求、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庆运,1893489826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党天惠,0775-4238158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9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5-472150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地址:贵港市覃塘区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