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办通告2016032)
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麻涌镇“古梅乡韵”幸福村居景观工程-麻一及麻三村入口(西桥基巷)由广东新潮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经理周华东,中标后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人员到场,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施工要求,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现我办对麻涌镇“古梅乡韵”幸福村居景观工程-麻一及麻三村入口(西桥基巷)施工单位通报内容如下:
广东新潮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意识淡薄,多次约谈其公司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均未能到场,对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单不落实整改,现对承建广东新潮实业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罚款5000元,责令广东新潮实业有限公司在收到通报后,3天内按合同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并增加班组人员,加快工程进度。限期内未能按以上要求整改,我办将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并在网上公示。
凡是一年内被我办予以通报批评达3次或以上的施工企业,将列入我镇企业黑名单,取消其二年内在我办负责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通报!
麻涌镇重点工程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