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郑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我市建筑业的先进典范,全面提高行业素质,搞好科学管理,促进我市建筑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我市建筑业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管理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行政,各项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绩显著,市场运作比较规范。
2、应招标的工程招标率达100%;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公开招标率达100%。(招标投标管理单位应具备条件)
3、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有突出成就,且受理工程造价问题,能及时按政策公平、合理给予解决的。(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应具备条件)
4、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完成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任务。
5、积极参与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条件(含总承包、装饰装修、专业施工、预制构件、商品砼企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有健全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积极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的贯标认证,执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开展QC质量小组活动的。
3、年生产、施工产值居我市同行业前列,且全年生产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开拓经营思路,措施方法有力,主要经济指标、社会效益在本市建筑、装饰装修等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在各类检查和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为郑州市争得荣誉。
6、积极探索企业改革和发展方向,重合同、守信誉,讲诚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7、全年未发生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并导致农民工集中上访等不良后果。
8、国有企业己按照省、市要求基本完成企业改制。
(三)中介机构(含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企业)先进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未发生超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和违法经营活动。
3、所监理工程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可在评先时优先考虑。(监理单位应具备条件)
4、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制定详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措施得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监理规程对工程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具备条件)
5、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单位能坚持公开、公平的办事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定标准和程序。(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单位应具备条件)
6、具有先进检测设备和健全的质量体系,通过了省、市级认证机关的计量认证,检测工作水平在全市处领先地位;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准确。
(四)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勤奋进取,无私奉献,出色完成行业管理和本职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团结同志,能够在本单位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施工企业优秀经理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创新经营、勇于开拓,企业经营效益显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我市前列。
3、企业取得ISO9000族标准认证,积极参加省、市QC小组成果发布活动。
4、企业近两年创有“商鼎杯”以上质量奖项和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奖项。
5、企业己按照省、市要求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改制。
(六)优秀项目经理(工程总监)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2、认真执行经济责任书中由项目经理(总监)负责履行各项条款,承建工程经济效益明显。
3、承接不低于等级所要求代表工程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
4、获得“商鼎杯”以上质量奖项和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优秀项目经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近两年所承建工程获得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工地称号,未发生工程建设责任事故。
2、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程施工技术含量较高,取得综合效益明显。
二、评选范围
1、先进管理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其所属有关单位和人员。
2、先进建筑企业及企业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郑经营的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预制构件、商品砼、工程检测等企业及各企业经理、项目经理、总监及其他工作人员等。
三、评选项目及数量
1、先进管理单位
⑴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3个
⑵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3个
⑶招标监督管理先进单位3个
⑷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3个
2、先进企业
⑴建筑施工总承包先进企业30个
⑵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先进企业
(含装饰装修、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30个
⑶工程监理先进企业10个
⑷招标代理先进单位5个
⑸造价咨询先进单位3个
⑹工程检测先进单位(含桩基检测单位)3个
3、先进工作者210名(包括优秀建筑企业经理、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监理公司优秀总监等)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各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经有关单位推荐,市建委根据业绩及综合管理情况研究确定。
2、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
⑴县(市)、区、开发区、郑东新区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先进工作者14名
⑵县(市)、上街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先进工作者7名
⑶县(市)、上街区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工作者7名
⑷县(市)、上街区招标管理先进工作者7名
⑸县(市)、区、开发区、郑东新区清欠先进工作者10名
⑹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名
⑺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2名
⑻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2名
⑼市造价管理办公室2名
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名
⑾市建委行政审批中心2名
⑿优秀建筑企业经理20名
⒀优秀项目经理60名
⒁优秀工程总监10名
⒂清欠先进个人3名
⒃企业先进工作者60名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被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将申报表格及有关先进事迹材料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申报时间:2005年12月7日至20日
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7188921
附件:1、先进管理单位申报表
2、先进企业申报表
3、施工企业优秀经理(项目经理)申报表
4、先进工作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