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林业局裸露山体及道路植被恢复绿化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8-07-06 15:19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林业局裸露山体及道路植被恢复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921201800013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代理机构
四川利德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60米大街B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25-5433833
采 购 人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
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下路3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82596258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25-5433833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7-06 12:30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18-06-26 10:30
原公告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林业局裸露山体及道路植被恢复绿化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dea5bb016439e9944501cb.html
项目包个数
3
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投标截止时间 2018-07-17 09:30 ;开标时间 2018-07-17 09:30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 2018-07-20 09:30 ;开标时间 2018-07-20 09:30 (二)、原招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三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第18条、第19条之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加盖公司鲜章)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更正为: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品目名称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