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镇水车田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
关于龙场镇水车田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将龙场镇水车田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的“①、设计部分报价得分”的
设计部分报价(以工程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1.5% 1.5%至1.3%(含1.3%) 1.3%至1.0%(含1.0%) 小于1.0%
分值 0 1 3 5
现更正为:
设计部分报价(以工程结算审计金额为准)2.0% 2.0%至1.8%(含1.8%) 1.8%至1.5%(含1.5%) 小于1.5%
分值 0 1 3 5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2.3项的“本项目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以工程结算金额的1.5%,不得高于1.5%。”现更正为“本项目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以工程结算金额的2.0%,不得高于2.0%”。
3、以上更正后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全文。
招标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机构:贞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时 间:2019年 0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