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要求,自2005年12月1日起,我县5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发布公告,并由省政府采购办选择在《浙江日报》上发布,公告信息将更加透明、渠道更加畅通、受众更加广泛。因此,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相应的重大改进。
特别提醒采购人:要进行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和需要扩大公告面的采购项目,公告中有关时间段的限制必须符合要求。根据信息发布软件设置,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停止发售之日止,不能少于10日,少于10日的公告无法发布;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不得少于20日”的规定。
特别提醒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可以了解全省的大额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告信息。同时可关注每月8日、18日和28日的《浙江日报》“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专栏。我县的政府采购公告信息仍可查阅绍兴县招投标网政府采购频道(www.sxxztb.gov.cn/zfcg.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