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接省厅通知,近期增加一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由于时间比较紧,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申报资料需符合《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032256,2035770
湖州市建设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电力局,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补充受理一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报条件的,由个人申请,所在企业集中申报,于2005年12月30日前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资料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
二、各地、各部门应对申报资料按规定进行初审,于2006年1月15日前上报我厅政务办理中心,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孙薇,电话:0571-8521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