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2011]1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企业信息库建设和投标人IC卡管理,促进电子招投标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信息数据库建设和IC卡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为独立专业工程。目前,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中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做出具体要求,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在管理中无法得到落实。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工程的责任落实和投标人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项目负责人”(暂定)管理,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信息库建设及IC卡管理方面实行同等对待,待国家和省对其另有规定时,再按其规定执行。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一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6年以上的从事城市园林绿化经营管理经历或具有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独立管理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的工程(以合同和工程验收单为凭据)。
2、二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4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近三年独立管理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的工程(以合同和工程验收单为凭据)。
3、三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独立管理过不少于1个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的工程(以合同和工程验收单为凭据)。
二、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及IC卡管理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实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2、企业在参加投标前,应到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库和办理投标人IC卡,并依据企业资质等级以及经营范围承揽工程项目或参与招投标活动,项目负责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与本企业资质相对应,不得超越本企业的资质范围承揽工程项目。
3、企业数据库中的项目负责人在办理完企业信息数据库后,须办理项目负责人IC卡,IC卡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有效证件,此卡在管理方式上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IC卡等同,参见《辽宁省建设工程诚信IC卡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11〕2号。
4、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IC卡与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IC卡在封皮上要有所区别,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IC卡在封皮上应标注园林绿化专业,此卡仅限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时使用。
三、经营范围:
1、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企业资质许可所规定的内容承揽工程项目,并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中所规定的企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暂不受项目数量的限制。
2、项目负责人在参与招投标活动时,必须出示项目负责人IC卡,未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和未办理项目负责人IC卡的投标人,在邀请招标时,将不作为被邀请对象。
3、项目负责人在建立信息数据库时,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其入库资格。
四、其他
《本通知》中所作出的规定是为完善电子招投标的制度建设,强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管理,暂为试用,待时机成熟后,将另行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