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南粤古驿道·南雄市梅关—乌迳古驿道重点线路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更正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格式三:各项承诺一览表
我方保证在150日历天内(其中设计期限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我方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并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贰仟元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 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供勘察成果文件,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贰仟元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 若因我方原因,工程没有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时,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合同价款的3‰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 若因我方原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未能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延期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我方保证在150日历天内(其中设计期限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我方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并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贰仟元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 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供勘察成果文件,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贰仟元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 若因我方原因,工程没有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时,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合同价款的3‰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 若因我方原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未能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延期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