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土木建筑工程工作者:
青岛市土木建筑工程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在市建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关怀、指导和支持下,经过全体会员和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基本建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圆满完成了使命。
为保持学会工作的连续性,决定在近期召开青岛市土木建筑工程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展换届工作。为使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候选人将采取推荐、自荐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法产生,望各大专院校,各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自即日起,踊跃报名参加。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迅猛,市场逐步规范,城市建设事业在"十一五"期间将面临着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土木建筑学会将在各有关单位、广大土木建筑工程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发挥学术带头和综合协调作用,为我市土木建筑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一、学会今后将开展以下工作:
1.围绕国家和我市建设领域的前沿课题,举办学术讲座、国内外交流,召开研讨会,并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2.针对我市工程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论证,举办培训班;
3.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对科技项目进行论证、评估、评审,提供技术服务;
4.负责国家"詹天佑"奖、"双节双优"杯等奖项的初选和推荐;
5.建立网站,发行会刊,组织征文活动,开展论文竞赛等,提供技术交流平台;
6.对我市大型建设项目、重点工程,进行深入调研,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咨询活动;
7.开展"四新"成果评价和推介活动,发布"信得过"产品名录;
8.接受司法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委托,提供技术鉴定服务;
9.建立"青岛市土木建筑工程专家库",并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开展人才招聘、交流服务;
10.开展相关年度评选活动;
11.制定有关地方技术标准;
12.举办专业展会,开展科普活动等。
二、学会将为个人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优先在学会网站、会刊上发表论文、意见等;
2.参与有关方案论证、评选、标准制定、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
3.优先获得人才交流、需求信息;
4.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等。
三、学会将为团体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通过网站宣传企业、推介产品及服务;
2.参加年度评优工作;
3.推荐所需人才;
4.提供学会的各种信息及相关项目;
5.对"四新"成果进行评估和市场推介;
6.协助开展专业培训;
7.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活动。
四、成立领导小组
为顺利开展换届工作,市建委同意成立第4届土木建筑工程学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龙泉
副组长:梁斌
成员:李延苓、王仁东、张世桐、张增山。
报名地址:市南区金口一路4号
联系电话:82861434
联系人:高秀菊
二OO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