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为满足建筑业发展要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深入贯彻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21/900.1-25-2005),根据辽宁省建设厅颁发的《关于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辽建发〔2005〕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企业建造师施工操作水平,市建委决定对我市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贯标培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要求及对象
凡在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中已取得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或在网上公示已通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专业
本次培训共分: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专业。
三、考核和发证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时间
培训班从1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结束。从即日起开始报名。
五、培训工作安排
本次培训工作委托市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
报名地点:沈阳市建筑业协会(沈河区热闹路8号甲三楼)
联系电话:2934158
联系人:高伟国董强
二00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