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指建城[2006]33号
广州港水运工程监理公司在广州南沙开发区小虎西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擅自修改经招标人讨论确定的标准招标文件,给工程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具体如下:
1、在招标文件中擅自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
2、在招标文件中擅自曾加明显倾向施工单位、不利于甲方和政府投资的条款。
3、在招标过程中,人员投入不足,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给投标过程带来诸多不便,影响恶劣。
特此对该监理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2006年1月6日
(经办人:冷国兴,联系电话:3468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