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全面落实《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青岛市建设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尽快实施管理考核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属市建管局组织申报或评选的工程质量类奖项,请相关施工企业于2月10日前持获奖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原件到市质监站总工办办理确认手续,监理企业于2月16日前持获奖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原件到市质监站总工办办理确认手续;
二、非市建管局组织申报或评选的工程质量类奖项,各施工、监理企业除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外,尚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考核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建筑市场表彰奖励类加分项申报表》;
三、可以列入加分项的奖项:
鲁班奖
国优工程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泰山杯
装饰泰山杯
山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青岛杯
优质结构工程
四、外埠市场获奖工程严格执行上述三个考核办法的规定。
二OO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