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樵轻纺城及创新中心绿化养护管理工程招标说明书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西樵轻纺城及创新中心绿化养护管理工程招标说明书》作如下补充修改说明,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说明书第七大点“投标人资质要求”,增加以下条款:
(5)必须具有1台有效使用期内的洒水车车辆(非自行改装),洒水车可为投标单位自有或租用,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如为租用的必须同时提供有效使用期内的租用合同。
二、本项目招标说明书第八大点“资格审查要求”的第1小点“投标要求提交的资审资料”,增加以下条款:
(6)提供1台有效使用期内的洒水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行驶证上必须标明是洒水车), 洒水车可为投标单位自有或租用,如为租用的必须同时提供有效使用期内的租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索取招标资料时间由原来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 1月 6日 下午 5 时止”修改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 1月 9日 下午 5 时止”;
四、收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3年1月9日上 午9 时 00 分至9时30分” 修改为:“2013年1月14日上 午9 时 00 分至9时30分”;五、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3年 1 月 9 日(星期 三 )上 午 9时30分” 修改为:“2013年 1 月 14 日(星期 一 )上 午 9时30分”.
特此通知广东西樵轻纺城管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