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建局建函〔2006〕12号
城区各建筑业(含专业承包)企业: 按照绵建委建函[2005]1号文件精神,建筑施工统计年报应于次年的2月20日前、半年报于当年的7月20日前报市建设局建管科。目前,城区仍有部分企业未报送报表,请于3月15日前将:“建筑企业一览表”(绵阳建设网首页相关表格内可下载)报建管科。逾期不报的,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绵阳市建设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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