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工程的工作内容相应调整,现对原招标公告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原招标公告中第五点招标内容应为土建、园林绿化、外水外电工程等。
二、原招标公告中第十点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中:
2、资质要求应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2004年3月-2006年3月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分别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或以上承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须提供填报项目的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6、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要求:具有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04年3月至06年3月曾任项目经理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分别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承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三、取消第十点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中的第11小点。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