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于2006年3月13日发布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第5点“企业近三年独立完成的施工额50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同类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业绩(三项以上)”修改为“企业近三年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的施工额50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同类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业绩(三项以上),报名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报名时间延长至2006年3月20日下午16:30分止。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