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湖景苑四期园林景观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2013-SG-023 ) 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公布 根据桂建管[2009]20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本工程预算经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4466056.48 元(其中:预算价 4006258.64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81156.14 元,规费225115.61 元(其中:养老保险费 116629.63 元,失业保险费 11588.10 元,医疗保险费 47516.39 元,其他 49381.49 元),税金 153526.09 元)。
经业主调整后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为 4006258.64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81156.14元,规费 225115.61 元(其中:养老保险费 116629.63 元,失业保险费 11588.10元,医疗保险费 47516.39 元,其他49381.49 元),税金 153526.09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方正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