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合理安排、加强安全生产
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危险性较大和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部位,加强跟踪管理。特别是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等专项工程施工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结合节日施工加班的特点,合理安排工时,确保施工人员节日期间劳逸结合,以保持充沛的精力,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把好监理关。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按程序要求签署监理意见,对先施工后签署监理意见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三、加强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建设局要组织安全抽查,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管。工地抽查,应重点查找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漏洞,凡管理问题严重、责任制不落实,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并予以录入不良行为档案和通报批评。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地建设局、各施工单位在“五一”期间要做好值班工作,做到24小时有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迅速处置。各在建工程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到遇突发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即时上报。
苏州市建设局值班电话:65237021;传真:65211507。
附:1.苏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2006〕13号).doc
2.江苏省建管局《关于转发省安委会“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6〕35号).rar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