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兴工七路两侧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中取费上下限有做修改,请以版本4为准
2、招标文件第3页 3.1.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4月25日15时00分前缴纳。”更正为“缴纳时间:2013年4月23日17时00分前缴纳。” 3、招标文件第15页
2.2资格审查申请书包含内容:“
(2)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更正为“
(2)企业负责人人员表,企业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
4、招标文件第52页 项目班子配备表备注内容与评标方法2.2资格审查申请书内容第
(4)条不一致,更正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的相应(园林)专业岗位资格证书”
5、其余条款参照原文件
招标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