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和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通知》(建建发[2005]266号)文件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投标资格预审时,应对报名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进行审查。凡不能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允许其参加投标。”由于文件要求对施工类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查验原件,原网上报名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我中心从即日起,暂停施工类项目的网上报名功能。其它类项目的网上报名功能仍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同时要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的企业及已取得“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项目经理,请随带上述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套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