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精神,现就我委2006年6月22日《关于做好200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乙级和暂定级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申请甲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http://www.cin.gov.cn/manage/file/2006063001.htm)要求申报材料。
2、市建委受理申报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延至2006年7月19日。
3、申请乙级和暂定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参照建设部《通知》要求申报材料。
二00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