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义乌市中央公园一期工程塑石挡墙、西入口风情地饰等雕塑艺术方案设计及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现作如下修正:
1、标一‘塑石挡墙’项目的基础和挡墙部分的施工由业主负责,投标方只负责外墙塑石雕塑;塑石雕塑的高度不低于3米,每侧长度为57米;投标方在商务报价当中要注明每平方米塑石雕塑的价格。
2、标二‘风情地饰浮雕’项目的地面尺寸为15M*9M,四边形的角度同图纸。
3、《谈判文件》中对每个标段的雕塑提供了概算价格,作为投标单位方案设计的价格参考依据,并非最低或最高限价。
4、其它未作修正说明事项仍按原《谈判文件》执行。
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
200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