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范围内文保(历史)建筑的保护开发进度,规范我市文保(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投标条例》、《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宁波市文保(历史)建筑保护现状和此类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设计、审批方面的客观实际,制定《宁波市文保(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12日前反馈,电子信箱:ztbzx@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 波 市 规 划 局 宁 波 市 监 察 局
2013年9月3日
附件:《宁波市文保(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