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8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现对2013年学校屋顶绿化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进行补充。
在原“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增加第8条:
8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职责需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和盖公章,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在原“附表5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结果记录表”里增加: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职责
联合体协议书具体格式请参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260页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特此说明。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庄18号院1号楼704
邮编:100036
联系人:王燕婉
电话:010-88125728
传真:010-88121568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