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3月20日发布的瓦房店市盖亮线道路绿化工程采购公告 (编号:HDZB-2014-011)现做如下变更:
原公告内容:
9、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1年-2013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无不良记录。
现更正为:
9、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1年至今)无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无不良记录;辽宁省以外的投标企业在开标前必须办理外埠企业入辽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
原公告内容:
10、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1年-201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无在建项目。
现更正为:
10、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三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近三年(2011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目前无在建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411-856294406
招标单位联系人:孙广辉 联系电话:0411-85688581
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411-8562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