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住建局滦河东路和平青大公路路口景观墙工程公开招标澄清公告2014年5月26日 14:2澄清公告政府采购项目:滦县住建局滦河东路和平青大公路路口景观墙工程(采购批号:LXZFCG201405018)的公开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向滦县交通运输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1) 营业执照副本;(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 银行开户许可证;(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6) 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更正为:“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1) 营业执照副本;(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 银行开户许可证;(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6) 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其他内容不变。采购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315-7197390 联系人:赵女士)。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5-7168355文章出处:滦县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