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桥西岸路中山桥至大成桥段绿化景观工程补遗书
因在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对标底提出疑问,标底需经财政重新复审,取消了原定的2007年1月26日下午1:00时的开标会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以下: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07年2月2日上午9:00时止;
开标时间:2007年2月2日上午9:00时;
1、因近期水泥价格变动较大,如果施工期间水泥信息值平均价相对于标底中水泥材料价浮动超过正负10%时,在决算中水泥材料价格将按施工期间水泥信息价平均值结合中标下浮幅度进行调整;
2、招标文件P12页“无信息价的材料以业主签证为准,不下浮。”
更改为“无信息价的材料以业主签证为准,按中标下浮幅度进行下浮”。
3、招标文件中第2页“前附表二”及第13页“工程保修金为合同的3%”更改为“工程保修金为合同的5%”;
4、业主明标标底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标底价为1554666元。(更正标底附后,原标底作废)
5、招标文件中相应调整为:业主明标标底价为1554666元,四项单列费用为12401元,除四项单列费用外的预算价为1542265元,下浮后的四项单列费用为11162元(其中:环境保护费:328元、文明施工费2531元、安全设施费1073元、临时设施费7230元),除四项单列费用外的有效报价区间为86.1%(含)~88.0%(含),即1327890元(含)~1357193元(含);
6、明标标底中紫薇H*P=150*80规格的单价按H150以下D2.5以下规格单价计算;H*P=350*280金桂按H*P=360*260规格单价计算。
7、“树木支撑”及“草绳卷干”未列入预算项目,如施工期间有发生按实计算;
8、施工图中标明洗脸盆台板为黑金砂更改为中国黑;
9、庭院灯及投光灯安装的砼基础制作因设计图纸未标明,暂未计入预算,如实际发生将结合下浮幅度按实计算;
10、预算书中第48项“青石栏杆、青石台阶面、挡墙面粘帖”中台阶制作的“基础垫层”暂未计,如发生将结合下浮幅度按实结算。
业 主: 奉化市建设局
代理单位: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