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各投标人,“翔安经济适用房(东方新城)一期园林景观工程”因未能产生中标候选人,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组织投标人重新递交投标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翔安经济适用房(东方新城)一期园林景观工程”资格后审申请书和资格后审相关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07年2月8日上午8:00起至2007年2月8日上午10:00止,递交地点不变。
2、 “翔安经济适用房(东方新城)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07年2月8日上午8:00起至2007年2月8日上午10:00止,递交地点不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不变),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不变。
招标人:厦门国贸东部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0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