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土公字2013034号 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施工项目绿化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施工项目绿化工程,建设地点:喜乐小区;如意小区;长青A区;金典10#~15#、23#~33#楼、吉祥24#~25#楼。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开标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资质年审,请出示相关证明)、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其中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为项目经理1人(市政或园林专业),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市政或园林专业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四个标段可以配备一套项目小班子人员。
2、为了保障工程顺利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需投标单位交纳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喜乐人家小区:117万元、二标段如意人家小区:195万元、三标段长青A区小区:116万元、四标段金典、吉祥小区:180万元;因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单位投报多个标段,按所投报标段中最高标段的质量保证金金额缴纳。质量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无息返还中标单位。
3、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地点:龙江银行兴海支行棚改专用账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正常交纳,如若中标后弃标,5万元投标保证金不返还中标单位。因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无论投标单位投报几个标段,投标单位只交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5万元即可。
5、本工程工程款根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拨付,若建设单位资金不足时将用棚改商品房抵付工程款。
6、养护期为竣工后2年。
7、工程量清单中土方数量包干使用,施工时按建设单位要求清理土方。无论实际发生的数量是多少,结算时土方数量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数量结算,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