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安徽明光工业园区产城新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
疑问:1、二标段苗木项目名称:榉树冠径:400cm、高度:500cm、乔木胸径: 15cm,需要1030余株。据市场广泛调查,此类树种量多,采购难度较大,不利于工程推进,同时在控制价中,价格设置偏低,造成成本价有可能高于最高限价,希望贵代理机构考虑斟酌调整,工程顺利开标。
答:1、本工程二标段榉树规格原设计淮河大道(原名跃龙南路)胸径15cm、官山大道(原名罗岗大道)胸径12-15cm以及工程量清单特征所描述的胸径15cm,考虑15cm胸径市场价格较高及采购难问题,现榉树规格胸径统一调整为12cm。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招标单位:安徽明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单位: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