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园林局古黄河风光带景观桥两端景观工程的
补充说明(一)
SCGZ[2007]10号
各投标单位: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经研究,现对宿迁市古黄河风光带景观桥两端景观工程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验收及补植要求:
1、2007年10月12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2007年11月底前验收;
2、2008年3月30日前全面补植结束,2008年4月对补植部分进行验收;
3、2008年7月1日前第二次全面补植结束,2008年8月对第二次补植部分进行验收;
4、2009年1月30日前第三次全面补植结束,2009年2月对第三次补植部分进行验收;
5、2009年4月1日前第四次全面补植结束,2009年5月对第四次补植部分进行验收;
6、养护期内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二)第五部分技术响应工程地点为宿迁古黄河风光带北桥头、宿迁古黄河南桥头
(三)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以此补充说明为准,其它内容不作修改。请各投标单位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补充说明抓紧组织编写投标文件。
联系人:王笑笑
联系电话/传真:0527-88105591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