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
苏州市规划局文件
苏建村〔2005〕12号
关于评选古镇、古村落优秀整治设计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规划(分)局:
我市范围内分布众多的古镇、古村落,是我市以及沿太湖地区的宝贵资源,也是历史文化的支撑点和现实载体,也是古城——古镇——古村落三级保护格局的重要延伸。近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古镇、古村落保护工作,把保护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环境整治和风貌保护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部分古镇已经形成了投入——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格局,开辟了一条保护和发展同步的新路子。为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理清保护思路,拓宽保护手法,经苏州市建设局、规划局研究,决定联合开展古镇、古村落优秀整治设计方案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古镇、古村落内已竣工、在建和待建的整治工程的设计方案。整治工程包括古镇区(古村落)内各级文保单位、控保建筑单体的修缮;古镇区(古村落)出入口、街景、障碍性建筑、风貌协调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二、评选要求
1.整治工程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以上;
2.应由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
3.设计方案已定稿并通过有关部门或专家论证。
三、材料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2.设计方案总体思路和特点;
3.设计方案文本和图纸(可附电子版文件);
4.方案评审意见;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式二份)。
四、奖励办法
采取对有关镇、村经费补贴的形式进行奖励。设置奖项: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补贴金额: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各5万元;三等奖各2万元。
五、申报程序
各有关镇政府组织申报材料,报各市、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并于2005年11月18日前报苏州市建设局村镇处。
苏州市建设局
苏州市规划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