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资格预审) 1.丰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建设处建设的丰县城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上级及县政府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丰县城区 (2)工程规模:项目投资为1600万元。 本次工程主要为城河截污管网工程、自排水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北苑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解放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向阳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解放东路溢流管道改造工程、工农北路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及城南一号沟闸连接工程。 (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责任缺陷期监理。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监理招标为 一 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本企业注册的住建部国家监理(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水利水电、水利工程)工程师或水利部监理工程师; (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午休除外)到 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交易中心商务处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2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报名处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丰县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未在徐州市承接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承接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8)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1)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丰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成刚 电话:0516-89287202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苏 瑶 电话:0516-80802220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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