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春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三期场地铺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
代理单位: |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三期场地铺装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本次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三期场地铺装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长春高新区奋进乡 2.3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5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1年6月4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
报名条件: |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人数和专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等因素确定,本项目不得少于5人,其前提是满足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休息),到长春市安达街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2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到长春市安达街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28日8时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五楼51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1-5-6|2011-5-12 |
联 系 人: | 王苹 |
联系电话: | 0431-88580117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长春市安达街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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