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614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武清区书院道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书院道道路工程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武发改复[2010]8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京津同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01813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京津同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书院道道路工程,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3116.1平方米,规划控制线宽度20米,道路全长2156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高村乡境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名称:书院道道路工程。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3116.1平方米,规划控制线宽度20米,道路全长2156米,桥梁总长约88.92米,桥梁单孔跨径为8-16米,雨水管长约2.53千米,最大管径为Φ1500毫米;污水管长约2.53千米,最大管径为Φ300毫米。招标范围: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内容,对本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及施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1年06月11日 至 2012年06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总监及驻场代表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 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 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 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11号楼2门401室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5 月13 日 至2011 年5 月1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5月13日至2011年05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11号楼2门4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京津同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高村乡政府大街36号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韦立岩电话:22110063 传 真:2211228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魏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11号楼2门401室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陈红霞电话:23855289 传 真:23855129 日期:2011 年5 月1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凤桐电话:82132273传真:82132275电子邮箱:wuqingjianwei@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武清区泉州北路8号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1/5/13至 201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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