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6558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延津县潭龙社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潭龙社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2]078号 2、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延津县城关镇潭龙社区西临。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延津县潭龙社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施工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监理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作。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期阶段内工程监理工作。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监理标段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项目经理(施工标段)、项目总监(监理标段)2009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5 近三年(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 8月6日-8月10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5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否则提供的项目经理证件均视为无效。 5.2 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施工标段: 1、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2、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2009年7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监理标段: 1、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2、2009年7月1日以来项目总监承担过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 5.3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09]31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4 施工标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 8月29日上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5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25041889 电 话:13526876628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
报名期限: | 2012/8/6至 2012/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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